为了贯彻人社部发(2023)6号文件精神广开就业门路,鼓励企业用人,促进灵活就业。联盟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劳资双方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憧憬。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劳资利益共同体,实现合作共赢。
灵活就业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个体工作者可能面临不稳定的收入和就业性的问题。没有稳定的雇佣关系,个体工作者需要自己管理和规划自己的工作和财务。此外,灵活就业也可能导致工作与个人生活之间的模糊界限,需要个人具备良好的时间管理和自律能力。
灵活就业是相对正规就业而言的一种就业形式,它包括多种表现方式,如非全日制就业、小时工、弹性工时、临时性就业、季节工、非正规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就业主要优势在于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可以解决难以就业的局面等等。
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各类中小微企业和朝九晚五的全日制工作,如公司店铺及较大的档口和其员工雇工)。具体到社保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职介或人才以个体身份缴费参保。很多省份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了社保补贴的形式,来减轻其社保负担。